“哪儿话,我巴不得有个借口不去看这些玩意呢。”
“潇洒!那你以前那会儿还净拿4.0!现在你借口又少了,岂不是门门都得拿100才成啊?”
“是啊,以前的借口多……”陈可说不下去了,他怕再说下去,唯一找不到的借口,就是如何去原谅自己当时的懦弱和愚蠢了。
Alas…
英语里又一个词叫做mind-reader,是形容那些能读懂看透别人心思的人。这实在是不容易做到的。
陈可。他在能看清别人心思的时候,看不清自己的心思,在能看清自己心思的时候,又未必能看清别人的心思了。
若他既能把握得住自己,又能看得穿对方,那他不仅早已无数次地和于雷共浴爱河,而且,他就成为神了。
但因为他不是神,也没有一点点成为神的可能,所以他没有这样的本事。
他便只是一个少年罢了,常常连解人意都做不到,更称不上善了。因此,不要对他过于苛责。
就像时间可以告诉他什么是爱那样,他同样需要时间,来懂得是否去爱,如何去爱。
错误固不会是美丽的,但如果错得好,错得透彻了,那便足以教导人成长。若如此,或许等到之后再来看它,就真得会变得美丽些,也说不定呢。
66、于雷
那天,于雷本来跟欧阳说好,自己去图书馆占座,让他先洗澡,待会儿来找自己的。可这个计划却没有被执行。于雷终于开始严重地认识到,自己已经在背叛的路上渐行渐远了。
大图书馆。他习惯性地走上了四楼,一拐,进了自习室。
又是习惯性地,他脖子一拧,往右边的角落里看去。这样的动作,他通常是要找一个人的,而这次,那个人居然就坐在他所看之处!
天!陈可!于雷一边加快了脚步,一边质疑着自己的视力。
真是他,穿着一件Adidas的运动上衣,领口拉得低低的。于雷径直走了过去,在他肩上拍了一下。几乎就在同时,他决定今晚要留在这里了。
我这样也不算对不起谁,只是为了重温一下往日的情谊而已,于雷安慰自己。他掏出手机,给欧阳发了短信:自习室没座了,我回宿舍去看看,完了就回家。
可等他真坐下,那便不是重温了,而分明是在继续。也不知道是怎么的,只要一坐在陈可旁边,于雷就常常妙语连珠,有时候把他自己都能佩服得够呛,话还没说出来自己就先笑了。至于说了些什么,他倒记不太清,只是觉着这样的一个晚上,很好。
他曾经想过这个问题,为什么自己的发言水平一旦靠近了陈可,就会自然提升呢?他的结论是——陈可的话里有些特别的东西,是能够引导他的。
那种特别的东西大概便是一些黑色的趣味,一些反讽的机智,一些痛快的自嘲。大概便是这样。
陈可不说话的时候,就像他伏在案前看书的当下,谁都会觉得他有些冷,但他要逗人的时候,却能把人笑趴下,还要讨饶。
有时候真不知道他都是哪想出来的词,就比如说,在大二时候,他们还没闹僵,有一次陈可陪他去上物权法课。当时物权老师正讲到无主物权利归属的问题,于是谈到了他的家乡。
“同学们,你们知道,我家那个地方是经常发大水的,每当洪水涨起来的时候,我到江边上看,哎呀,你们知道那上头都漂着什么吗?”
“尸体。”陈可冷冷地地在下面接道。于雷当场就不行了。
接着讲遗失物,老师正在讲它和无主物的关系,陈可又在下头嘀嘀咕咕,他倒也讲的是一个遗失物的故事:“有个人已经20岁了,还是没有女朋友。那他寝室里的可不老哄他么!于是,他下定决心要去追一个心仪已久,却总苦于没有由头互相认识的女生。一个下午,机会终于来了。他看到那个女孩一个人在操场上散步,于是就跟在她后头,跟着走了一圈。眼见人家就走到头,要出去了,话茬还是没找出来,这哥们才真急了。兔子急了不还咬人呢么,哥们当时也不知道哪来的灵感,过去就捡起了女孩身边的一样东西,说……”
陈可顿了顿,嚼着北京人的大舌头,说道:“哎,同学,请问这块板砖是不是你掉的?”
于雷那排座位上的人整一堂课都能感觉到桌椅的颤抖,他那时候才知道,要憋着笑原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之一。
每次想到这些,他怎么还能说服自己,他是不喜欢他的呢?
若不是陈可还存在于他心里最深的某处,已经有了自己的爱人,享受着爱与被爱的快乐的于雷根本就不应该想起这些事来!即便想起,也只应当是如春风入驴耳一般,没感觉没所谓了。
他虽想否认,但却不得不面对一个事实。最近他拥着欧阳入怀时正越来越频繁地想到一个假设的命题:这人若是陈可,那该有多好啊!
为了颠覆这种思想,他给自己罗列了如下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