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两只手环抱着我的一条腿,从大腿一直滑到脚踝。接着,是另一条腿。那手掌不很用力,却始终紧贴着我的牛仔裤。我似乎感觉到那掌心的温热了。
空气中已经弥漫了古龙水的味道。
他终于开始对我发问。他问我为什么这么晚独自在马路上行走。
我告诉他我只不过正在回家的路上。我是密大的学生,我没有汽车。
我回答得很是惶恐。所以难免更加词不达意。不过他似乎听懂了我的解释。
他轻轻拍拍我的肩膀,伸手指指前面的警车,然后告诉我他可以送我回家。
我不知道这是建议还是命令。我点头表示同意。
车里还坐着另外一位警察。他看上去至少有四五十岁了,头秃了不少,身体很是肥胖。
那胖警察告诉我,在美国很少有人会在深夜独自在公路上行走。所以难免会觉得我可疑。他还奉劝我以后不要这样,因为这是非常不安全的。那年轻的警察再也没有和我说什么。然而后视镜里,我却看到他的目光,在黑暗中闪烁。
汽车毕竟远快过步行,也就是不到五分钟的样子,警车已经停在住处门前。
十分钟后,我已倒在地下室自己的床上。我原本以为,以我此时的疲惫,应该立刻就会睡过去的。却没料到,这一夜我无法入眠。
那盘催眠磁带自从搬了家就怎么也找不到了。
也许是天热的缘故。我心里总萦绕着一鼓燥动。
我的双腿也微微酥麻着,特别是被那双温热的手抚摸过的地方。
我于是跳进浴缸,拧开了水龙头。冰凉的水从莲蓬头里喷出来。我连着打了几个寒颤。我想大叫,最终还是忍住了。
我擦干身体,躺回床上。思绪仿佛是一片落叶,随着风没有目的地飘荡。
如果我果真是个罪犯,那年轻的警察,他会不会偷偷把我放掉?
我为我的愚昧而羞愧。我并非澜,我也不曾遇到辉。
在这遥远的异乡,我又如何能够遇到辉呢?
9
阿文真的开始教我开车了。
刚听他这么说的时候,我丝毫没有当真。可第二天他便找上我,一脸正经地要收我为徒。
每天晚上,他从中国楼下班后,从Steve的实验室把我接走。
其实,实验室的工作丝毫也不辛劳,是绝对不需要做到晚上十点的。但是,那里有一台基本上由我支配的电脑。Steve是很少留在实验室自习的。也许他根本不需要经常自习。将要毕业的博士生只需完成论文,不需要修课。我了解他的实验进度,还没有到可以开始着手撰写博士论文的地步,所以离开了这个实验室,他似乎就应该是无事可做的了。
或者说,他就有时间做很多真正想做的事情了。他每天下午五点他准时离开这些庞大笨拙的金属支架。临走时,他总一丝不苟地梳理他柔软的宗发,仿佛去赴约会般,似乎一天真正的生活,从此刻才刚刚开始。
我是很希望他晚些开始写论文的。因为一旦到那时,这实验室里的工作就进行得差不多了,我便又要失业了。
每到夜晚,这间实验室就被我独自占领。在这个不太大的并且有些凌乱的空间里,我自由自在。这里远胜过公共机房或自习教室,因为在那些地方,我不能大声喧哗,也不愿别人大声喧哗。在这里我不用顾忌这些。
我在这里自习,完成各个科目的作业,有很多是需要使用电脑的。
而且,我还可以上网。那时候互联网在中国还不如今日这般流行。美国的大学生们早就已经开始使用email(电子邮件)了。
可惜我在中国的同学和朋友们都不使用email。
也许他们已经开始使用了,我只是不知道而已。
不过,似乎也并没有很多朋友或同学需要联络,他们是否使用email又有什么关系呢?
阿文总是带我到校园里一个很大也很偏僻的停车场。这个停车场和教学区相距甚远,白天有校车往返其间,所以多半是学校的员工在使用,过了下班时间就变得特别空旷。
因为它坐落在校园的最东侧,我们便称其为”东大停车场”,后来简称”东大”。
我告诉阿文,清华也有一个”东大”,但不是停车场,而是运动场。
阿文笑着说”东大”一定是我在”清大”最留恋的地方吧。
我疑惑地扬起眉头。
他解释说,他最留恋大学母校的运动场,只有在那里的时候,他才最愉快,最尽兴,丝毫没有压力。他告诉我他是最热爱踢足球的。
我突然想起来我并不知道阿文的母校是哪所学校。甚至不知道它是在台湾还是美国。
我不好意思问。我害怕他曾经告诉过我,我却未曾留心。我的记忆一向是不可靠的。
于是我劝说自己,我并不需要知道答案。我开始搜索自己对大学操场的印象。这个印象对我丝毫也不友好。我不经常从事体育运动,尤其是类似足球或篮球一类的剧烈运动。没有哪个操场上记录过我的骄傲。在那里,为了达标,我曾两眼发黑地最后一个冲过一千米的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