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同志小说 · 2024 年 6 月 15 日 0

孽子

他坐在我的床沿上,一双大眼睛闪烁烁地望着我,在期待着。我知道,那些孩子们要的是什么,二十块、三十块,一个礼拜的饭钱,一个礼拜的房租。我过去伸出手去剥他的衣服,我要尽快打发他走,好蒙头睡觉。当我的手指尖戳中他的胸前,他突然啊的一声惊叫了起来,我赶忙缩回手,孩子抬起了头,对我歉然地笑着,可是他的眉头却紧皱着,一双大眼睛好象痛得在迸跳似的。

他自己缓缓地将衣衫卸下,露出了赤裸的上身来。在他那瘦骨棱棱青白青白的胸膛上,横横斜斜,赫然印着几条伤痕,条条有手指大小,青的青,红的红,交叉的地方,一块伤疤,有酒杯口大,正正压在他的心口上,伤口破了,发了炎,浮肿起来,鲜红的,在淌着黄色的浆液。孩子告诉我,前几天的一小晚上,他在公园里,撞见一个穿皮夹克骑摩托车裤带上挂满了铿铿锵锵白铜锁匙有虐待狂的家伙,将他带了回去,用一根长长的铁链子把他捆绑了起来,鞭着他象狗似在地上爬。‘绑得太紧了,磨破了——’孩子指着他胸口上那块酒杯大的伤疤说道,他嘴角上一直浮着一抹歉然的笑容,那一双深坑的大眼眼,闪烁烁的。

那一刻,就在那一刻,突然间,我在他心口鲜红的伤疤上,看见了那把刀,那把正正插在阿凤胸口上的刀。阿凤倒卧在地上,一身的血,也是那样望着我,一双大眼睛痛得乱跳,可是他那抖动的嘴角上,也是那样,挂着一抹无可奈何歉然的笑容。多少年来,我完全失去了记忆,失去了知觉。可是那一刻,那一刻我好象触了高压电一般,猛地一震,心中掀起一阵剧痛,痛得我眼前一黑,直冒金星。

我抓起那个孩子一双冰凉的手,握在掌中,拚命揉搓。我跪倒在他面前,把他那双又脏又湿裹满了雪泥的靴子脱掉,捧起他那双僵冻肮脏的脚,搂进怀里,将面腮抵住他的脚背,来回磨擦,一直抚弄到他那双僵冻的脚温暖了为止。那个孩子被我弄得手足无措起来,我也不顾他反对,把他抱上了床,替他脱去衣裤,去找了一瓶双氧水,用棉花蘸了,替他把他胸上的伤痕轻轻洗干净,然后将一张厚厚的毛毯盖到他身上去。

我坐在他头边的地板上,守着他,直到他闭上眼晴,疲倦地睡去。我站起来走到窗边,斜对面中央公园里,树上地上都盖满了一层洁白的雪,太阳刚升起,照得一片晶亮,眩人眼目。我企立在窗前,一身的血,在翻腾,在滚烧,脸上一阵阵的热,如同针刺一般。从前的事,一幕一幕,象万花筒似的,拼凑起来。猛抬眼,我瞥见窗玻璃里,映着一具骷髅般的人影,多少年来,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了自己——

“那个孩子,在我那里居留了三个多月。他的名字叫哥乐士,哥乐士是波多黎哥人,是从圣璜来的,他的英文破破碎碎,夹满了西班牙话。他告诉我,三年前他们全家移民到纽约,父亲不愿负担家累,弃家而走,母亲就那样疯掉了,给关进了市立神经病院。有一天,我们走过东河河边,哥乐士指给我看,对面河岸凸出一个半岛,半岛尖端,有一所红砖大楼,四周都围了很高的铁丝岗。‘我母亲就关在那里头。’哥乐士对我说道,他说他在纽约街头已经流浪了一年多了,遇见过不少奇奇怪怪的人,也染上了一身的恶疾。他的生殖器上,凸起一块块的红斑,我带他到医院去治疗,他患了二期梅毒,打了许多针。他的内衣裤总沾着点点斑斑黄浊的脓汁,晚上换下来,我便用消毒药水替他洗干净。我那铺单人床窄小,晚上我们躺在一起,我一翻身,手肘触中他胸上的创伤,总是痛得他从睡梦中叫醒,于是我便把我的床让了出来给他睡,我躺在他床下的地板上,在黑暗中,我听得到他均匀熟睡的鼻息。三个多月,我天天喂他鸡蛋牛奶,还有草莓冰淇淋——哥乐士人瘦,食量却大得出奇,每天可以吃一小桶冰淇淋哩—一他的面颊渐渐丰满起来,胸前那几道铁链子箍出来的创伤也慢慢平复了,结成一条条殷红的疤痕。有一天,哥乐士告诉我他要去探望他的母亲,可是他一去,再也没有回来——

“然而,阿青,哥乐士失踪了,可是纽约的曼赫登那些棋盘似的街道上,还有千千万万个象哥乐士那样的孩子,日日夜夜,夜夜日日,在流浪、在窜逃,在染着病,在公园里被人分尸。那么多,那么多,走了又来,从美国各个大城小镇。有时候在中央公园的树丛里,有时候在地下车站的厕所中,有时候在四十二街的霓虹灯下,我会突然看到一双闪烁烁的大眼睛,那是阿凤的眼睛,痛得在跳跃的大眼睛。于是我便禁不住要伸出手去抚摸那个孩子的面颊,问他:‘你饿了么?’有一次半夜我带了一个十三四岁的犹太孩子回家—一他蜷卧在公园外面人行道的长靠椅上,睡着了。我把我的床让给他睡,可是天还没亮,他却爬了起来,到处翻我的东西。我没有作声,看着他把我的皮夹从裤袋里拿出来,还顺手牵走了我一副太阳眼镜。又一次,我带了一个饿得发抖的意大利孩子回去,我煮了通心粉喂他吃,吃完后,他却倏地抽出一把弹簧刀来,逼我给钱,那天正好我的现款用光了。他以为我说谎,暴怒起来,一刀戳到我胸上,戳偏了,没有中要害。我倒在地上,也没有呼救,血一直沁到我的夹克外面来。我听得到自己的血一滴一滴落到地板上,渐渐昏迷了过去。第二天,房东太太叫救护车来把我送进了医院,在里面住了一个星期,输了两千CC的血。我的肉体虽然很虚弱,可是感觉却异样地敏锐起来,敏锐得可怕,好象神经末梢全部张开了,一触便发痛。出院那天,是个星期天的下午,走出医院外面,八十二街近公园那里,靠墙坐着一个老黑人,一个满头花白的瞎子乞丐,眨着一双青光眼,在拉拉一架破烂的手风琴,冬天的夕阳把他那张皱得眉眼模糊的脸照得赤红。那个老黑人正拉奏看一首黑人民谣:Going Home。手风琴的声音在寒冷的暮风里,颤抖抖的。我背着夕阳,踏着自己的影子,走着走着,突然心中涌起一股强烈的欲望:我也要回家,回到台北,回到新公园,重新回到那莲花池畔。可是我还得等两年。两年后,我父亲才过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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