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一切都是恰到好处的。刚叔的双手像耍杂技一样,动作舒展有力,干净利索,没有一点磕绊,看上去赏心悦目的。
每次刚叔干活的时候,总会有一群老人小孩妇女在看热闹,偏僻的农村没有任何娱乐,能看到这样的表演确实是一种享受。
第三个绝活和泥水匠没关系,但是很受人欢迎:刚叔特别会唱歌。
在没有书籍电视和网络的年代,大多数的农村人都是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对于外面的世界毫无所知。会唱歌的年轻人,尤其是会唱流行歌曲的特别受人追捧。
每逢傍晚收工以后,刚叔都会跑到村前的小河边去洗漱一番。这个时候就是他大出风头的时刻,他常常一边洗一边放声歌唱。
虽然我还小不懂他唱得怎样,但是能感觉到他嗓子很好,歌声嘹亮。他最喜欢的一首歌是我上了中学才知道的,叫《红星照我去战斗》,是那时非常著名一部电影《闪闪的红星》里的一首插曲。
歌曲旋律优美,气势豪迈,展示一股乐观积极向上的英雄情怀。
小小竹排江中游,滔滔江水向东流。
红星闪闪亮,照我去战斗。
革命代代如潮涌,前赴后继跟党走,
前赴后继跟党走。砸碎万恶的旧世界,
万里江山披锦绣。砸碎万恶的旧世界,
万里江山披锦绣,万里江山披锦绣。
这首歌曲其实音域很广,起伏也很大,是男高音歌唱家李双江的代表作。
但刚叔唱得轻松自如,生气勃勃,感觉他好像也要做一番大事业似的。这门绝活给刚叔增添了不少的女粉丝,时隔多年还有人会在我面前提起刚叔时发出“啧啧”的赞叹声!
可是,最吸引我的不是因为他会唱歌,而是他随身带着的那一台半导体收音机。
在那个年代能拥有一台收音机不亚于现在有一辆奔弛宝马了。我一天到晚都要腻着刚叔,除了喜欢看他表演之外,更想听收音机放出来的歌曲和节目。
那时中午和傍晚都在播长篇小说《水浒传》,其中的精彩故事把我迷得如痴如醉。
刚叔经常逗我,如果不听话就不让我听收音机,所以一天到晚我都屁颠屁颠地跟着他,一会给他拿烟,一会也给他倒茶,生怕他不让我听收音机。
更让我心里痒痒的是刚叔身上有一股特别的味道。
那种味道很特别,我确定不是狐臭,那是一种混杂了烟草味和男性荷尔蒙气息的,独特的味道。
当刚叔干完一天活以后,有时晚饭他喝得有些高了,总爱把我抱起来逗我。
有时会高高地举起来,或是抛在空中,然后稳稳地接住,用他短短的胡茬扎在我脸蛋上,把我逗得乐不可支。
从他结实的身板上传过来的带着男性气息的汗味,还有嘴里混杂着酒香的口气都会让我脸红耳赤,心里止不住怦怦直跳。心里总渴望,刚叔可以多抱我一会…
现在偷偷想来,上帝啊,我是不是太早熟了?
刚叔为人和气,性格爽朗,笑起来总能让人感到他的热情和真诚。不管老人和小孩都喜欢他,不时还有婶子媳妇跑到我家来问我妈他成家没有。
不过,那时我光顾着和刚叔玩,其它的事情好像都很模煳了。
刚叔在我家呆了接近三个月。在这段时间里,他教我折各种各样的纸飞机,纸玩具,做会打架木头机器人,他粗拉拉的手指却非常灵巧,能做出一些非常逗乐的小玩意来逗我玩。
最有意思的是他教我制作风筝了,每逢下雨停工,我就会缠着刚叔给我做风筝。
虽然是很简单的“屁帘儿”,但是对于一个六七岁的小孩说,那是一件多么值得骄傲的事情,那时大多数的父母连吃饭都顾不上,哪有时间给孩子做玩具。
所以能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风筝给童年时代的我带来多大的荣耀。
每逢天气晴朗的时候,我就会招呼身边的伙伴一起到田野空旷的地方放风筝。一大群人大呼小叫一窝蜂地乱跑一气,风筝起起落落,人累得气喘吁吁,可是没有一个人觉得辛苦。
等好不容易才把风筝放上去,看着天上的风筝懒洋洋地飘着,我们躺在草地上,呼吸着清冽的草香,心里有说不出的愉快…
刚叔离开我家的那天,我刚好跟姐姐出去放牛了。
回到家看到他特意做给我的两个木头机器人,放声痛哭了一场。
童年的时光美好而短暂,很快我就入读小学了。四年级转学到县城,然后上中学,读大学直到出来工作。
一晃三十多年过去了,我再也没有见过刚叔。
短短三个月的相处,刚叔精明能干,健壮阳刚,乐观积极的形象一直珍藏我的记忆深处。
多年以后每逢看到小说里描写精明能干的农村青年,像《荷花淀》里的水生,《小二黑结婚》的小二黑,甚至《刷子李》中的刷子李,我的眼前总会出现刚叔的音容笑貌。
也曾经好几次向我妈打听过刚叔的情况,但是一直不敢去看望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