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小子可真爱计较。”
“我是爱计较,不仅要计较,还要算清清楚楚。可是算来算去,还是觉得我付出的比你多,付出去的是收不回来的,付出越多,到最后就会输得越惨,这是铁律。”
“输了又怎样,赢了又怎样,与其纠结于结果倒不如顺其自然。”
“你丫就是墙头草一个,没有主心骨。反正我已经尽力了,如果最后还是我输,嗯,我认了,但我也不会让你赢。”他扭过头来,用一种坚定的眼神看着我,等待着我的回应。
他说得没错,对于这段关系,他看得比我要真得多,他还是怕,怕我变卦,怕这段关系到最后草草收场。但我无法给出任何承诺,又不想敷衍他,只能说:“如果真有那么一天的话,说明两个人缘分尽了,做什么都是没有用的。”
“走着瞧喽。你丫要是敢对不起我,小爷有的是办法让你痛不欲生,哼。”他用半开玩笑的语气继续着他的“威胁”,这在我看来更像是小孩子在撒娇使横,完全不讲道理。
“幼稚!”
饭菜端上桌,正准备开动,他摘下围裙凑过来,跨坐在我大腿上,手捧着我的脸,眼泛春光。
“饿了吗?”
“嗯。”
“想吃?”
“嗯。”
“你不准备犒劳我一下吗?”他拿鼻尖磨蹭着我的脸颊和鼻子,呼吸越来越紧促。
我揽住他的脖子,给了他一个深吻。这更激起他的“斗志”,他的大腿紧贴着我的胯部,不断磨蹭着。看着他投入又忘我的样子,我变得兴奋,兴奋之余还有些心疼,因为只在这种时候,在他纵情求欢的时候,我能看到他身上的一丝天真,这份天真是那么打动我。拉开裤子,快速撸了一发,就在饭桌旁。
对**这件事,他总是兴致勃勃,随时随地都想来。而每一次,他都能成功勾起我的欲望。在这一点儿上,我像是一只被 “驯化”了的兽,他就是驯兽师。家里就是我们的欢愉场,关起门来,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事实上,有时候我们玩得也相当疯狂。
他毕竟年轻人,喜欢凑热闹,隔三岔五就想去酒吧喝酒。我知道他之前常混酒吧,尤其是那种乱糟糟的地方,喝了酒会干些什么,我大概也能想象得到。我还知道,他的手机里至今还保留着的好几个同志交友软件,如果他想,他随时可以乱来。但我告诉过他,如果再有下一次,我们就彻底玩儿完了。
“我向你保证”,“我向你发誓”,他言之凿凿,却始终不肯删除软件。
他默许我暂时跟那女孩“交往”,我也默许他保留这些软件,但仅限于保留。说起来,这关系真像是一场持久战,我们就是“敌对方”,在特殊的时期,彼此都做了些让步,但都不肯彻底缴械,都知道对方的底线在哪里,却又要有所布局,试图对对方造成一定的威胁。因此,谁都不敢轻举妄动,不敢越界,害怕对方使出“后手”。
我们喝酒就去个小酒馆,学生或者白领比较多的地方。看得出来,他不是很尽兴,他喜欢张扬,还有点表演型人格,渴望被人关注,被很多人关注。在这种不闹不乱的地方,根本没有人去注意他。
为了给他找乐子,我买了两张话剧票,约他一块去看话剧。也不是什么有名的剧,小剧场、小演员,听上去有些烂俗的故事…
我就这样被掰弯了—关圣(二十四)
有人很反对同志关系中有角色之分,认为两个男的不该模仿异性关系,再分所谓攻受。在我看来,这种观点只对了一半。
在床上,两个人是一定会有角色之分的,这很好理解,不同人对不同的体位、姿势都有所偏好,更何况是位置,毕竟上人和被上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以我的经验来说,我只有在上面才更容易获得快感,那是一种身体上的满足与心理上的征服感并存的快感,强烈到让人几近疯狂。这种快感是在做“受”的时候,在让别人上的过程中体会不到的。
为了搞定韩文珺,我违背了自己的真实感受,为他做了“受”。有一段时间了,我们过着尽情纵欲的生活,他比我还要迷恋于放纵,像是上瘾了一样。可他不知道的是,每一次,我都感觉是在献祭我自己,忍耐着,尽力感受与他的肌肤融合,感受着他每一个动作,想象自己在他的位置上,在想象中努力让自己获得一丝愉悦。
这不是长久之计,好的关系应该是两个人各得其所,都能在这个过程中获得真实的快乐。所以我越来越觉得,在**这件事上,应该“攻”是“攻”,“受”是“受”,攻受分明!
一直想找机会换到我该在的位置上,这很难,我知道。一个直人肯跟一个同性发生关系已经算是突破极限了,让他做“受”,就等于要他放下自己“男人”的身份与尊严,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可他真的更喜欢做“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