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面时,他才十二岁,我十五岁,真是幼稚而单纯的岁月。如今已经二十四的他,快到而立之年的我,早已都不再年轻,放肆的青春渐渐消逝,我们真的伤痕累累,没有那么多时间再去浪费。已经走到现在,或许,就是一辈子了吧,一辈子和你一起,其实是我十二年前就渴望过的梦。
后来休假时间过了便回了北京,小笛说把一切安顿好就会跟我到北京一起住,我掰着指头等着那天,一天两三次地打扫我那原本混乱不堪的屋子。
4月29号,下午。
再次收拾了一个通宵的房间后,我终于等到他下午要来的消息,我兴奋地走路都左右乱晃,恨不得把地板擦得脱层皮。终于蹭到下午两点,我屁颠颠地往机场溜,再次找出口纠结一番之后,我看到那个像第一次见到时一样打扮得一身黑的男人。
“小笛!”
他循着声音看向我这里,然后远远地看到他安静地笑了,还是那样漂亮的眼睛,漂亮的微笑,阳光从他身后柔柔地洒下来,在一抹金光中,他终于一步步走近我,我伸出手,手心中传过来熟悉的温度,就像这十二年间每次紧握时感受的一样。
“哥哥,我回来了。”
等了五年的话,终于在他微微上翘的唇间流淌进我耳中,我牵起他的手,十指相扣,既然已经纠缠在一起了,或许,就真的分不开了吧。
每个人,都有他初见时难以忘怀的人,或许是朋友、或许是爱人,或许,也只是个陌生人,人生若只如初见,本是一种奢望罢了,只是每每怀念那份曾经怦然心动的人时,总是忘不了最初的迷恋和惊叹。生活还在继续,每个人都没有终点,也许以后他或我的身边还会有什么人出现,还会有什么事发生,十二年,对于漫长的一生来说,其实也不过转瞬,只不过它聚集在我们最执着热情的青春岁月里,让那些曾经的痴狂曾经的跌宕刻骨铭心,回首向来萧瑟处,也无风雨也无晴,有的只是陪伴在身边的熟悉的身影,一颦一笑间,早已让我弥足深陷。
(完)
洋洋洒洒写了近三十万字,现在想想还真是好大的工程,工作忙的时候还真是坚持不下去了,不过不舍得让各位白等,呵呵,大家的喜欢和支持是我一直写文的动力,在这里,真心的感谢那些一直支持我,祝福我们的人,一共去过两三次群里,你们的热情真的让我很感动,心里话,谢谢你们,真的爱你们。
有人问我为什么写在GAY吧,不写在那些很红火的文学网,原因很简单,我这篇文章的初衷就是写给GAY的,就是写给那些将要经历,或正在经历我曾经经历过的事情的人们,其实我的经历很普遍,可能因为写了出来好像显得很特殊,其实事实上我曾经的痛苦迷茫和快乐都是大多数的GAY会经历的事情,每个人的人生细细想来也是一个很值得珍藏的故事,其实有时候想想,如果他现在没有回来,我也只是有过一段回忆,然后就和那些只为性不求爱的人没什么区别了,我走过的弯路也有很多,比如曾经不应该那么伤害他,不应该逃避,还有更到现在的我不信任他,还有后来因为失去他混乱不堪的生活,我希望我的教训能题早让一些人醒悟,不要走我同样那么辛苦的路。
还有就是,我有很多朋友,他们在我困难的时候帮了我很多,我也希望大家能重视身边的友情,不要只追逐爱情,很多时候朋友可以让自己更看清自己,也可以让生活变得清透一些。
最后就是,恩,也不是说大话吧,我觉得学习真的是很重要的东西,有时候高中聚会,有些同学都不好意思来,那时的他们肯定想不到同时一个班级出来的人,竟然有了天差地别。物以类聚,这是真理,你向上走,那与你同行的人肯定也是在高处共同奋斗的人,你往下滑,那围绕你身边的肯定也是一同堕落的人,我希望现在不管是念初中还是高中还是在大学甚至已经工作了的人,努力去学习和奋斗,不仅是让自己升华,也可以有和你同水平的交际圈。我想GAY之所以被人们误解,有很多原因,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改变的,但是如果我们自身足以抗击那些流言蜚语,我们不必天天活在黑暗角落里,让自己有实力吧,靠谁都没有用,即使是亲人朋友爱人,都不如依靠自己的力量站起来。
写了一堆,中心就是阐明一下我写文的目的吧。
还有就是,我不打算出版,有些亲问我可不可以转载,没关系,随便转,写文就是让人看么,如果我的经历能够激励帮助到别人,我这三十万字就很有意义了,呵。
各位,有缘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