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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我也会发狠的想,我刘彬差哪啊,要房有房,要车有车,要钱有钱,相貌也不差,难道我这辈子就只能仰望你段小兵裤裆里面这根吃不着的香肠啊。
我就不信我找不到一根比你好的去发泄。
但是,他偶尔对我好点,我就象一个被忽视的孩子得到了表扬一样,马上对他生出了很多的期望和希翼,马上又捡起了我那卑微的情感。
我他妈的真是贱!
我知道我很苦恼,我太喜欢他了,所以我和他在一起就会夹杂太多的东西,比如爱、情感、长相厮守等等。
这些因素让我欲罢不能,欲止还休。
于是,我没日没夜的烦恼、苦闷……
直到后来,我学会了上网,接触那方面的人多了起来。
渐渐地,我不再对他那种非份之想,也比以前能更坦然地面对他。
我开始把他当作我的爱情当铺,暂时把感情放在他那里,以后碰到能让我爱上的,就把感情赎回去。
但,我发现,接触的人越多,我就感觉到空虚。
你知道吗?
生与死之间,有一块灰色地带,处在这个地带的人既不能像“生”,努力实现生命价值,享受生的乐趣;又不能像“死”,灰飞烟灭,无须牢神费心。
夹在生死之间的人,已经丧失了“生”的意义,只剩下一具躯壳,苟延残喘。
每次和那些人激情完,我都有一种行如僵尸的麻木感。我越追求刺激,就越想念他,越想念他,我就越追求刺激。
我在一条万劫不复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有一段日子,我的性生活频繁,我的记忆力和思考力开始下降。
到最后,什么都不记得,除了整天昏昏欲睡,就是腰肌酸软。
我总是有一种莫名的忧郁和沮丧感,不觉得人生还有什么乐趣可言。
有时候,我也想找个人好好爱一场。
但我们这些人,大多太随便,我不喜欢,有的还很有心计,把感情当筹码,我更不喜欢。
我常常莫名其妙地伤感,心里惶惶不安,充满了热望。
我真想好好地恋爱一番,真实地,深入地,轰轰烈烈地爱上一次。
那么多年了,我始终没有找到自己想要的爱情,走在大街上,看见那些年轻可爱的男生,我很想为其中的一个遮风挡雨。
身边倒是有一个男人,名字很好记,叫段小兵。
但这个人啊,如果我不主动去找他,去他家蹭饭,约他出去玩,他也会偶尔打一两个电话,有时候也送一些小礼品,可如果我十天半月不露面,我想,他就会忘记我的脸。
我在他眼里不过是一把青菜,想炒菜时从市场买回来,不想炒时就放着,青菜沤成了黄菜、臭菜也不心疼。
想着韶华将逝,还孤家寡人的,我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但说实话,我和他们都没有那种和小兵在一起的感觉。
我看过这么多男人,也玩过这么多男人,最喜欢的还是小兵。
和小兵在一起时,他身上有一种迷人的气息,有一种从艰难的粗暴的困顿的生活中透露出来的细腻的美,这种美令我留恋忘怀、念念不忘。
我对他对感觉还是那么热烈。
但可能是得到、回应得太有限了,所以又有一种很生分的感觉。
虽然这种感觉是潜意识的,但总又觉得这感觉要决堤了,恰似暗涌。
每次觉得很麻木时,我就想起以前那些暧昧的时光,想起了他猫样的呼吸,想起了他嘴边氤氲的烟圈儿,想起了嘴里那些历经烟熏火燎仍然靓白如新的牙齿,想起了他宽阔的大手拍在我的肩膀,想起了自己搂住他的脖子及他的整个身子的重量都压在我身上的沉重和窃喜,想起了他晕晕的若有似无的浅笑,想起了他跟我说的话和虚虚实实的试探。
所以,我既渴望见到小兵,又害怕见到他。
渴望见到他,是因为他就像梅花一样在冰天雪地中绽放着它脱俗的美。
害怕见到他,是怕自己身上的脏气污染了梅花的气息。
每次见他,我就有一种活生生的痛,他身上散发出来的魅息,只在不属于我的地方开到荼靡。
我认识一个朋友。
带小兵去和他见面,那天小兵穿着一件黑色的紧身秋衣。有着一头干净清爽的短发,目光则像黑猫警长一样,透着尖锐、正直和磁性。
没想到我朋友却疯狂地喜欢上了小兵。
此后,一向斯文的他在小兵面前表现得很野性、火热,从不掩饰自己的欲望,但是追了大半年,还是弄得一鼻子灰。
那时候,我就确信小兵接受不了男人。
因为我那个朋友长得不错,人品也过得去,是那种,只要你是那种人,就很难拒绝的一类人,我追了他好久也无功而返,最后只是关系不错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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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子去了西藏后,我也劝过小兵再找一个。
他说还是算了,怕委屈了小辉。
其实,我也能看出来,他厌倦了贞洁而又苦闷、寂寞的日子,又没有勇气过堕落的生活。
那以后,他和小辉相依为命。
开上出租后,小兵变得简单多了。
我特别喜欢和他去买菜,然后看着他给我做各种好吃的,那种感觉难以言说。
我有段时间迷上了他家附近的菜市场。
那里的人间烟火气让我动容,里面有着一种生活里最有底气的野气,很茂盛、很潦草。
就像段小兵,即便穿最朴素的衣服,也很生动。
有时候,最美妙、最生动的生活其实是冷暖自知,我静静地坐在阳台上,看着他全神贯注煲着汤,慢慢地等待它熟了,散发出香气,这是一个很享受的过程。
热爱生活的人一般都热爱厨房。
小兵就喜欢钻进厨房,为他儿子小辉做各种好吃的东西。
我也非常享受他亲手做出来的东西,每次吃得都那么开心。
有时我也会想,其实我和他真的是天作之合,我主外他主内,性格互补。
可惜偏偏造化弄人。
如果说,开始,我是因为外表而喜欢他,那到后来我是因为他的内在而深深的迷恋上了他。
他是那种不妄想、不浮躁,心神笃定的人,总是挺起坚韧的臂膀,扛起两个家庭的沉重负担,自己的青春容颜却被岁月的风霜剥蚀得伤痕累累。
他对任何的生活琐事都从来没有过一丝的厌倦情绪。
他也总劝我不要这么拼命,说我的贪欲太多,就像狼一样,需要不停地奔跑寻找猎物,而不像他,只是一只兔子,随便吃几口草就可以了。
他哪知道我的心思啊。
我要不这么拼命,根本就不可能把他留在我身边。
当你有了经济基础,你可以去讨好小辉,只要讨好了小辉,就等于讨好了他,讨好了他我的精神也就得到了满足。
如果我连给小辉买一套复习资料都要反复掂量时,在他面前,我是失败的。
有时候,我也会取笑他,我说,赶紧爱上我吧,你再这样耗下去,你就老了,老了,你就没人可以爱可以要,更没人可以爱你要你了。
他听了就去健身。
练了一段时间,效果很明显,胸肌、腹肌练的跟健身教练似得,尤其是腹肌,一块块的,我摸着竟然有了强烈的反应。
我一直想不明白,他干要去健身啊,又不去找老婆,还不好那口,干嘛要把自己弄得有模有样。
我说,你练成这样,做起爱来肯定很厉害。
他就瞪我一眼,说,去!
直到你回来,我才似乎找到答案了。
原来,他是在为与你的相见做准备。
我真是佩服他的毅力和韧性啊。
现在想来,无论是同性恋还是异性恋,都渴望和自己心爱的人在一起,这种力量是非常强大的。
小兵渴望和你在一起。
我渴望和他在一起。
一粒种子能够冲破阻力,从石头中坚强地迸发出生命的力量,冒出新芽;一只蚂蚁能够扛起比自身重好几倍的东西,一步步走回家。
段小兵能为了你,含辛茹苦养大小辉,十六年来,一直把持着自己的身子,抵御住了各种诱惑,把身体练得有板有眼。
可见,他内心确实有着对你的无尽的爱。
感谢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