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同志小说 · 2024 年 5 月 13 日 1

我和混混段小兵(下)

  212
  四个关于。
  关于段小兵,关于刘彬,关于小辉,关于戴燕燕。
  先说关于刘彬。
  段小兵死后没多久,我接到一个电话。
  是混混刘彬打来的。
  刘彬约我见面。
  眼前这个男人已不再是当年段小兵描述的那个强悍的混混刘彬了。
  他显得很伤心,眼神失魂落魄,那脸显然是刚刚洗过。但哭过的痕迹是洗不掉的。眼窝深陷,有深深的泪痕,眼白上布满血丝,眼皮又红又肿。
  段小兵曾说,刘彬贩碟子发了,发到什么程度?一段时期,他成了望江一带最大的音像商。但每次做大一点,他的事业总是会落到波谷。
  我说,听说你很有生意头脑?
  混口饭吃而已!他自嘲地笑了笑。
  很久,我们先是沉默,等到一杯茶都快要失去温度了,他才说了他和段小兵之间的故事。
  刘彬说,我确实是靠贩碟片发家的,赚了一些钱,每次在事业的顶峰时,段小兵都会出这样那样的事儿,为了帮他,我自己的事业也开始慢慢走下坡路。
  段小兵能出什么事,他有胳膊有腿的。我白了他一眼。
  刘彬说,他出的事儿可多了,结婚后有了孩子,小辉身体一直不好,总是有病,那时他穷啊,小孩治病最要钱,谁接济他?我接济他啊。后来媳妇跟人跑了,小辉开始上学,望一小,那是什么学校?就凭他那条件能进那学校?谁帮他?还不是我啊。
  段小兵说,小学对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上不了好小学就上不了好中学,上不了好中学就上不了好大学,上不了好大学孩子这辈子就算完了。
  此外,还要有种种意外的必需,比如生个病啊什么的。
  后来他单位效益不好,停薪留职,那时他穷的,连小辉的书包都买不起,他的这个所谓的家,如同八面来风中的一间小破茅屋,没有一点点抗风险能力,脆弱得不堪一击。谁救他啊,又是我,我帮开餐馆、摆水果摊,开服装店,哪样不是我帮他一手操持。
  他卖服装那阵,有时要忙到半夜。五年过去了,他奋斗了五年,脚下的路像一个跑步机,他跑得大汗淋漓筋疲力尽,却一直还在原地。
  有一次,他累得双腿发软,跪倒在地。
  他又委屈,又生气,感叹活着那么累,真是没有什么意思。但他一想到小辉,又冷静了下来。
  他其实是个倔强的人,不论受了什么样的挫折和伤害,一般都会掩饰自己的感情,眼泪只会向肚里吞,给别人看到的全是毫不在乎的笑。但他那天却在我面前掉眼泪了。
  我当时心里还蛮高兴的。
  因为如果有人当着你的面流泪,而这个人平时又绝不是会哭的那种人,那么,他肯定是把你当作他最亲近,最信任的人。
  我冷冷地看了刘彬一眼。
  我说,你为什么要帮他?
  其实,细想,谁都不能救谁脱离苦海。
  他吸了一口烟,说,为什么?还不是因为我喜欢他。
  他接着说,段小兵这人吧,怎么说呢,看上去有点憨,其实人特别机灵,说话也逗,跟他在一起我特别开心。认识他后,他那憨憨的笑容总是顽固地盘踞在我的脑海里。
  他张狂却孝顺,像一棵春天的种子,根往泥土里扎,叶子却猛冲天空。
  有一次,他卖完菜回到家,感冒了,身体发烧,却觉得冷,一直发抖。那天晚上,我抱着他睡。可能他火热的体温刺激了我,到了后半夜,越抱越兴奋,开始脱他的衣服和裤子,刚一碰到他的身体,我就迅速膨胀,就像一桶汽油,被他的火热点燃了。那天晚上,我从未如此兴奋过,我也搞不懂,为什么我会有如此强烈的感觉,现在回想起来,这几乎是记忆史上最强烈的一次高潮。
  那以后,我迷恋上了这种行为。
  如果是我是一台机器,他就是钥匙,一旦开动,就无法停止。
  最疯狂的一次,我们纠缠了八个小时,从晚上开始一直到第二天早上。
  黑暗中,我们在痛苦的高潮与肉欲的欢愉中,暂时解脱当混混带来的苦楚。
  有时候,我们出去买一个西瓜,两个人吃完西瓜,拍拍手就直接跑到房间做爱。太阳光的照射下,我们的身体此起彼伏的涌动,大汗淋漓。
  他的身体皮实还健壮,带着浪子的野性,像一颗坚硬还疯狂的核桃。
  其实,我们交流并不多,但无疑,做爱是最快的、最直接的宣泄和交流的方式。后来,我也会经常回忆我们跳入昏暗的光影下两个孤独的身影做爱的场景。
  我也经常会问自己,小兵对我到底有没有情感?我只是他的性伙伴吗?
  我自己也找不到答案。
  有时候感觉他似乎很热衷,有时候又感觉他似乎提不起兴趣。
  可能,孤独已经占据我们的心灵太久,以至于彼此都习惯了孤独的生活方式,并且为此疲惫不堪。
  当孤独的我再次与孤独的他相遇,他的孤独并未与我的孤独相互溶解,相互融化,而且他似乎也没在我身上找到可以震彻他灵魂的点。
  所以,做爱,就成了我们两个孤独的人最明确、最方便的交流方法。
  可是,你一定不知道我有多喜欢他。
  他笑的样子,他没心没费的样子,他比谁都聪明却比谁都喜欢装傻的样子,他的简单和美好是我望而却步的理由。
  有一次,我们去江边游泳,他从水里站起来,水像瀑布一样从他的肩头落下,光溜溜的上身有无数的水珠在滚动,像钻石一样光芒四射。看得我眼睛都花了。
  我更喜欢他发怒的样子。
  那次,他惹我生气了,煮面条给我吃,我不吃,他就说,面条你到底吃还是不吃,要吃就快点,不吃信不信我端起来泼死你!
  他怒不可遏的表情让我现在想起都特别想笑。
  我就就闷下头把热乎乎的面条通通吞进嘴里。
  我们因为文明的负荷少,礼教的束缚少,所以,我们在一起活得很纯粹,也很本色。
  他从不附和我,纵容我。
  相反,在言语之间处处有心弹压。
  我怨恨这一点,所以觉得这人不可接受,不可理喻。
  他其实很聪明,学东西很快。
  是我把他带坏了,他跟着我到处打架,当望江的混混,硬着头皮挑战那个那个包工头的手下,结果被人家追得到处逃。
  有一阵,他迷上了赌博。
  我整天听到我爸的叹气声,说又一个好孩子被我带坏了。
  我有点内疚。
  我去找他,决定把他拉回来。
  走进屋,听见一片哗啦啦的声音。
  我拉起他就走。
  他生气,用手甩开我,我再拉,他再甩,我骗他说我爸病重,想见你一面。
  他怔了一下,回过头对那些人尴尬地笑,说,我爸病了,我先走一步,一会就回来。
  不知道为什么,我当时有种异样的感动。
  他竟然说他爸病了。
  出了门,他比我走的还快,紧张得不得了,连声问我,咱爸怎么了,咱爸怎么了。
  那一刻,我突然感觉到,他应该是爱我的,我不仅仅是他的性伙伴。
  当然,也就是他咱爸这么一叫,我下意识把他当成自家人。
  后来,当警察找上门来,我毫不犹豫把责任揽了下来。
  我就想,我们都是一家人了。
  我替他坐了五年的牢。
  坐牢的这几年,我想了很多。
  我不后悔替他坐这几年牢。
  其实,我想说,正是这五年的牢狱生涯,让我对自己有了更清醒地认识。任何一种经历,都不一定是最终的结局,我们所承受的,无非也就是这样一段让自己更为清醒的过程,你可以说这是一段徘徊、惆怅,甚至说是痛苦、折磨的过程。

页面: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