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同志小说 · 2024 年 5 月 13 日 1

我和混混段小兵(下)

  171
  段小兵箱子里的每一个物件、每一张画、每一张照片,都是一个故事、一段情感、一缕思绪。
  他的那封信件更是我们32年感情风雨的见证。
  段小兵的信很长,很感人。
  我读着读着,眼泪就出来了。
  可能,自我出国后,他就开始断断续续写。
  这一写,就是十六年。
  为了保持前后文风的一致,结合他留下的物件及画册的一些细节和内容,我将经过再次组织后,完整地给大家呈现出来。
  段小兵说:
  飞飞,我这辈子做过很多错事,但做的最错的一件事就是不该拉你下水,让你爱上我后,又辜负了你。
  飞飞,对不起,是我害了你。
  但我真得控制不住我自己,因为我实在太喜欢你。
  从我来到城里的第一天,你帮我打架,我就喜欢上了你。
  那时,你只有9岁,我也才不到12岁。
  有时候,我也会想,究竟是什么样的命运把我们牵到了一起,拴在了一个相同的世界,那样相扶,一起成长。
  其实,我也不懂什么感情,更不知道什么是爱情。我就是喜欢和你在一起,喜欢和你一起走路,一起玩耍,一起有说有笑。要一天没看见你,我就想得要命,饭也吃不下去。
  记得有一次,我们去采桑叶,你从树上滑下来,尖尖的树结巴把你下面磕得红通通的,我就帮你揉啊揉,你竟然硬了,你的脸蛋红红的,不让我继续揉。
  其实,我当时也硬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硬。
  我想告诉你我也硬了,还想给你看看,但我当时实在不好意思。
  后来,你上我家玩,我们在地革上打滚。
  每次我滚着滚着,压到你身上,我就特别的兴奋,总想一直这么压着你,但你似乎不喜欢被我压,拼命挣扎,你越挣扎,我就越兴奋。
  那之后,我就经常做梦,总是梦见这样一个场景,你到我家,我们在地革上滚来滚去,我翻到你身上,压着你,你越挣扎,我越舒服……
  飞飞,你还记得吗?
  我们去儿童乐园玩,有个老太太在里面卖气球,她想上厕所,就把气球挂在小树枝上,我赶紧扯下几个气球,刚塞到你手里,那个老太太就出来了,厉声喝道,小兔崽子!
  我说,飞飞,快跑,老太婆出来了。
  我抓住你的手,我们不停跑。
  颇有一种按了别人家门铃撒腿就跑的冒险感觉。
  在一条巷子的胡同里,实在跑不动了,我们停下来,一屁股坐在地上。
  你问我,气球是偷的?
  我点点头。
  我以为你会不高兴,你却说,哈哈,我们成小偷了。
  你把气球扔地上,踩得砰砰响,边踩边喊,我们是小偷!我们是小偷!
  那耀武扬威的表情逗得我肚皮都笑疼了。
  还有一次,有个工人刚在公园的长木凳上刷了油漆,在太阳照射下,掩盖了油漆的亮光。
  你说,会不会有人坐上去?
  话刚落,就有个小女孩朝长木凳走去。
  你想阻止,我拉住了你。
  我说,你想不想看她全身沾满油漆的样子?
  果然,小女孩屁股刚落下,就尖叫起来,放声哇哇大哭。
  我们笑得前仰后合。
  小女孩的父亲赶过来,用恶狠狠的眼睛瞪我们。
  我拉着你的手又跑。
  不料,跑得太急,我摔了一跤,把你也带倒了。
  我们两个在地上倒成一团,一个手舞足蹈揉屁股,一个嘶牙裂嘴甩胳膊。
  小女孩扑哧一声,破涕为笑。
  有天就有地,有地就有水,有水就有鱼,有鱼一起摸。
  那时,我们的感情真是好啊,天天在一起玩耍,不厌其烦,乐此不疲。
  我们每天像两只小鸟,扑啦扑啦飞出去,又扑啦扑啦飞回来。
  我真希望时间永远停留在那一段。
  不过,那次领你去街边的书摊偷小人书,是我这辈子做得最后悔的一件事儿。
  看见你实在太喜欢那本书,我就偷偷塞到裤兜里,被摊主发现了,我喊了一声,快跑。
  你跟着我呼啦啦地跑,耳边的风呼呼地响。
  没想到,你被狗咬了一口,鲜血直流。
  你奶奶为此生了很大的气,为你转了学。
  那以后,我再也没看到你。
  我真的很伤心,也很后悔。
  飞飞,是我不好,我不该偷书,不该要你跟着我跑。
  你转学后,我伤心得再也不想在城里呆,哭着回了乡下。
  没多久,我奶奶也去世了。
  我的世界一下全塌了。

  172
  斜阳远挂,落叶知秋。
  奶奶去世后,我又回到了城里读初中。
  由于是我从乡下转学来的,在这所中学,我没有朋友,没有知己,他们全被马顺控制,成了马顺的走卒。
  周末,没人的时候,我会一个人跳进江里洗澡,溅起一些水花,自己叫几声,就当打了一场水仗。或者在江边的草坡上,打几个滚儿,然后一个人慢慢往回走。
  我一直搞不懂自己为啥知交零落,虽然,我的内心深处一直燃烧着烈火般的情感。
  其实,我认识一位同学。
  有一次,他受马顺的挑唆找我茬。
  我叫他到后山的荒地里去决斗。我们挥拳抡臂,两人很快就扭在一起。一场恶站之后,我们筋疲力尽地倒下,伤口血流不止。下山时,我们互相包扎伤口,互相搀扶而行。在踉踉跄跄地行走时,心中的敌意冰释了,青肿的唇边浮起了笑容。于是,我们成了好朋友。
  没想到,几天后,他就转学了。
  原因是他不想和我为敌,又不敢得罪马顺。
  就在友情的河流又被一道突然出现的沟坎挡住时,我认识了刘彬。
  那天,我掏出钱,要买汽水喝,两个高年级的同学围过来,想抢我的钱。
  他们知道我是从农村转到城里来的,已经抢了我两次了。
  这次我不干,把钱塞进裤兜掉头就跑。
  他们拼命追。
  跑到足球场附近的马路,刘彬一脚把足球踢出了场外,滚到我面前。
  刘彬喊,哎,帮我把足球踢过来。
  我机灵一动,抱着足球躲在了他身后。
  他俩跟过来,围着我和刘彬。
  刘彬不知道怎么回事,以前他们想抢足球,就嚷嚷着喊,怎么了,想抢我足球啊。
  他们认识刘彬,知道刘彬不好惹,悻悻地走了。
  我看了刘彬一眼。
  我说,渴了吧,我请你喝汽水。
  我就真买了一瓶汽水给他。
  他仰脖,一口气喝完汽水,连喊舒服。
  我要走了,他拉着我,问我叫什么?
  我说我叫小兵。
  他就一楞,哈哈大笑,说我也叫小彬。
  少年情谊价比千金,我们立刻如亲人见面般热烈地交谈起来。
  他就是刘彬。
  刘彬和我一样,也是跟着父亲从乡下来到城里讨生活的。
  刘彬高我两届,本来应该读初三,但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已经被学校开除了。
  他父亲是菜贩子,经常开着农用半截子去农村收菜卖,他母亲则在市场卖菜。他嫌累,不愿意跟着父亲做菜贩子,闲赋在家,整天东游西荡,他父母亲也奈何不了他。
  可能是相同的家庭背景,很快,我们成了好朋友。
  那时,我已经16岁了,还没交上一个朋友,每天面对的是人与人之间的淡漠和疏远,同学之间有着很清醒的分寸。
  16岁了,才开始交少年时期的第一个好朋友。
  这种对朋友的渴望的感觉,让我在遇上刘彬之后,两个少年之间的友情就像老房子着了火,一下轰轰烈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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