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不太熟悉的家长和他的同事面前,毫无原则地喝高了,大声地又说又笑,还呕得一塌糊涂当众出丑。
酒席上都不知道还有没有说了不该说的话,做了不该做的事。
都怪这个神经刀,更要怪…龙斌,是他让我出的丑。
一想起他,心里就怪怪的。
具体的细节已经不记得了。
唯一记得的是龙斌送我回了宿舍。快要摔倒的时候,他紧紧地扶住我,我就忍不住抱着了他。
好像,好像抱的时间挺长的。想起他抱着我的感觉真的很好,很舒服,被一种莫名的暖意包围着。
哦…更要命的是我还把他当做陈国志了。
他轻拍着我后背的那一刻,真的是把他当做陈国志,尤其是他轻声低语宽慰我的瞬间,倍感温暖而安心。
也不知道我们两个人就这样紧紧抱着多久了…后来好像也是他帮我脱了外套和鞋子,让我躺在床上盖上了被子。
嗯…朦胧中他好像拧了一条热毛巾,给我轻轻地擦了脸,潜意识里记得他的手指划过脸庞的时候,很温柔,很惬意。
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走的,好像当时模糊记得他坐在床边陪了我好一会…
唉,真该死!
第一次见面就出了这么档子事,不知道欧阳钧和他的同事会怎么看我呢!
还有,这个龙斌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他突然打电话给我干嘛?
是不是,有什么状况了…
心如撞鹿,手里汗津津的…
还好,事情已经过了一个月,我也没那么尴尬了。蹑紧心神:
“哦,龙医生你好啊!你怎么—会有我的电话的?”
“什么龙医生啊,叫的那么生疏,改口叫斌哥!想要你的电话哈,这还不容易吗?”他的话让我心里有些发虚。
“嗯…斌哥…有事啊?”
“没事不可以找你聊聊啊,在干嘛呢?”他嗓门很大,说话中气十足,电话里的声音震得我的耳膜都有点懵。
“没啊…没干嘛!”
“哈哈哈哈,刚好,那就出来陪我吃饭!我刚下班,一个人没饭吃!饿着呢,赶紧的!”他爽朗的笑声,热情的语调让心情沉郁的我感到一股扑面而来的暖暖的气息。
“行,你在哪,我过去找你!”我怎么那么不矜持。
“哈哈,够爽快!好,我发地址给你。一言为定,不见不散!”
眼前仿佛出现了龙斌那张帅气而生动的脸孔,目光炯炯,神采奕奕。
我这是怎么了?
刚刚才像死狗一样瘫软在床上,一听到龙斌的声音,马上就好像上了发条一样,浑身有劲了。
正想出门,脑子突然有点短路了。不行,我不能就这样去见龙斌啊!啊,啊,我该干什么呢?
突然,有点手忙脚乱了。
等等,冷静一下。
对,我得赶紧洗个澡,换套…好看一点的衣服。嗯,吹吹头发,最好…也喷点香水…
哦,上帝!
我是…有,那么一点点动心
不知道上了点年纪或是有点经历的人是否还会相信一见钟情这回事,可在我的意识里不管是谈了多少次恋爱,都会一种很强烈的概念:第一眼看不上的人,以后怎么相处都很难以产生爱情。而且往往是时间越长,越难受。
但是反过来却不成立,第一眼相中的人未必就是真爱,还要靠时间去检验。
作家冯唐曾经说过这么一件事:如果以后他有了女儿,在恋爱的季节遇到了一个男人,在一开始就没有原始冲动的前提下,一定不能和他结婚。
此话不知道是否过于绝对,但我觉得这是符合生物的进化规律的。尽管人类从动物界脱胎出来,不断演变成为了有思想有灵魂有自控制能力的高级文明的物种,但是一旦物欲冲破了思想和灵魂的约束,破坏力是惊人的。
当然,日久生情的情况也是有的,不过前提是必须是不讨厌,不反感。见惯了很多婚后破裂的家庭,“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是国人的世代相传的习俗,万一年纪上来了,彼此都焦虑不已不管是否合适先凑合了再说。然而婚后却发现,很多事情一开始就不大满意的往往会被无限放大,根本凑合不了,一旦有些风吹草动,这种婚姻便摇摇欲坠了。
没错,我第一眼看见陈国志的时候,我就动心了。默默地期待和他发生点什么故事。
同样,第一眼看见龙斌的时候,我也动心了。
这么成熟帅气,稳健中还带着幽默,性格爽朗还热心肠。
嗯…关键嘛,是他…很在乎我。
我不可能一厢情愿这样想的,的确是他给我了很多遐想的空间。
关心我生活得好不好,能理解我内心的苦闷,愿意主动逗我开心,我醉酒时,他对我种种的体贴和照顾,尤其是他看我的眼神都是热烈的,抚摸时的疼爱,拥抱时的温暖,低语时的温柔,这些都像是效果强烈的催化剂在我寂静了三年的沙漠里燃起了熊熊的大火。
我既有点害怕,又有点忐忑的憧憬。
龙斌,他会是个同志吗?他有了家庭了吧?
虽然,我也很明确知道,同志在人群的比例大概百分之五到百分之七左右,就以保守估计,全国的同志人数也接近七千万了。七千万是什么概念?比整个英国、整个法国的人口还多。
您好,请问天涯一路同行有个文章《傻蛋和傻蛋》您能找来吗?作者叫摆地摊卖小孩儿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