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终于来临了,明天便是晨晨的生日,仔细想想我们认识这么多年来,从来也没有陪着对方度过这值得纪念的日子,今年,今年我们一定要在一起度过,不仅是晨晨的生辰,还有十月我们的生日,我记得多年前晨晨跟我说过,我们的将来还有几十个生日要有彼此的陪伴,这是晨晨给我的承诺,我相信他一定不会失言。
晚饭过后晨晨说想去逛逛夜市,于是跟父母打了个招呼我们便出了门,一面没有主题的闲聊着一面漫步在大街上,感受身边的一切,这样的感觉真的很棒,可以让我忘却白天工作所带来的辛苦,跟自己心爱的人逛街恐怕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了,可在我看来却是那样的珍惜,似乎每一次单独外出对于我来说都会成为永恒的纪念,而我们之间的话家常我也会永远的记在心里,我是没有写日记的习惯,要不然的话一定会将它全部记载下来,其实也不需要这样麻烦,因为我已经全都记在脑子里了,关于晨晨的一切在我的脑海里早已经成了挥之不去的烙印,更像是深深刻在骨髓里一样。
走在川流不息的人群当中,欣赏着小摊上各式希奇古怪的小物品,这不由的让我想起我和晨晨曾经逃离到重庆的情形,记得我们也是经常的在下班之后逛夜市,不过比起现在那个时候要无忧无虑得多,毕竟在经历了这么多事之后,我们之间的感情是没有更改,可是心理和人生的阅历却增长了许多,而且是悲哀大于欢喜,其实在我心底一直有一个疑问,我想知道晨晨爱我多一些,还是爱那个赖赖多一些,可是我始终开不了口,我不希望晨晨为难,也害怕晨晨撒谎,更担心得到的结果会让自己痛苦,或许人生就应该是这样,很多事情还是不要搞清楚的好,不是有一句老话吗?——难得糊涂。
经过一家饰品店,看到里面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耳环、戒指,我不由的想起晨晨耳朵上那个为了赖赖而穿的耳洞,我转过头去看着晨晨,那个耳洞还在,只是佩带的耳环不是原来的那个,而是换成了一个十字架的耳钉,兴许是银饰的吧,我微笑了一下,这个笑容有点儿苦,因为我知道它是因为了赖赖而存在的,虽然我非常的爱晨晨,不过我还是愿意成全他,在晨晨心里下辈子要成为赖赖的女人是他此生最大的心愿,我不会生气,虽然有点儿吃醋,不过我还是诚心的祝愿,希望晨晨能够美梦成真。
本来一直还在头疼不知道该送什么样的礼物给晨晨,现在心底可有数了,于是趁着晨晨去上厕所的时候,我跑到附近的一家金店,由于时间的关系,我只能大概的看一下,不过却一眼就看中了一对耳环,其实这耳环并不是很花哨,它可以说简单得就只是一个环,只是上面有一些很细小的花纹,我相信晨晨一定会很喜欢的,因为他跟我一样,不喜欢那种太花哨的耳环,付了钱,我把包好的耳环放到背包里,便赶紧从金店出来,倒回去找晨晨的时候,他好象已经在街边等待半天了。
“对不起,等了很久吧!”还没停下脚步,我就赶紧的跟晨晨道歉。
看我一脸喜悦的神情,完全的掩饰不了,晨晨好奇的问:“你跑到哪里去了?不是说好在这边等的吗?”
我摇了摇头,解释道:“没什么,只是看到那边有一个书摊,就跑过去看了一会儿,一时忘了时间!”
晨晨好象对我说的话没有一点儿怀疑,于是我们又继续的朝前走着,按照晨晨的打算直逛到师范大学再往回头,走到喷水池的时候,过了马路便有很多卖宠物的小摊,大多数都是狗跟猫,偶尔的还会有一些兔子和白鼠,看到那么多可爱的小动物,晨晨一时间兴奋起来了,拉着我一家一家的看,又把小狗捧到手里,不由的上下打量,好象恨不得把所有的小狗都带回家里去,那副爱不释手的样子让人见了真是觉得可爱。
快要走到尽头的时候,我们看见有一群女孩围着一只灰色的小狗,并且不停的逗弄它,而那小狗却显得有些骄傲,根本不把她们放在眼里,甚至对于她们递来的食物也是爱搭不理的,晨晨赶紧的拉着我也围了过去,蹲在一旁,低下头露出天真无邪的笑容,还不停的跟我念道这狗狗有多么的可爱,没有想到的是这只狗一见到晨晨就非常的喜欢他,朝着晨晨小跑过来,这可把晨晨给乐坏了,赶紧伸手过去不住的抚摩它,那狗也时不时的舔晨晨的手指,甚至还依靠在晨晨鞋边,那副淘气的样子真的是太让人忍不住想要怜爱了。
我蹲在一旁,仔细的打量了一下这只狗,它真的很小,也就比成年人的手掌稍微大一些,看上去出生大概还不到两个月吧,对于狗我虽然没有什么研究,不过这种可爱的狗我还是知道的,它是“博美”,也就是俗称的“狐狸犬”,这可以算得上是一种高贵的狗了,大多数是黄褐色,也有一部分是雪白色的,而这只小狗之所以是灰色,完全是因为还很年幼,只要是过了换毛的成长时期,便会变得非常漂亮,再加上这只狗的眼睛很大、鼻子很尖、嘴巴又很小,毛色也相当的好,要是长大了一定会“美艳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