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么说是有根据的,因为在那段日子里,木头曾经最后一次试探过我对他的感情,在得到了我否定的答案之后,木头开始了一段我并不太好做评论的生活。
那是一个阳光挺灿烂的下午,距离木头和他的混蛋朋友分开差不多一个月了。我们下午选择了逃课,因为阳光实在太好了,权衡一下利弊,觉得踢球比上老师英语水平明显在我们之下的专业外语的课更划算,所以我们俩就去踢球。
奔跑在足球场上,我们可以暂时忘却一些事情,尤其那天的阳光那么灿烂,空气那么清爽,看着奔跑的木头,我似乎看到了他慢慢愈合的伤口。
跑到三点多,我们都有点累了,在场边坐了一会之后,木头说困了要睡觉,我就陪他回寝室。
回到寝室,我把上衣一脱,拎起木头的瓶子大口喝水,木头也脱下了自己的衣服,坐在床上,眼睛看着窗外。
一切都挺自然,我正想象着教室里上课的同学们生不如死的百无聊赖的时候,木头突然站起来,扑到我的身上。
这样的环境,如果不发生些什么,会枉费这样的天气。
我直接被他扑到床上,木头的嘴一下子吸了我的嘴上,舌头拨开我的牙齿,我的呼吸一下子变得困难了,脑袋也变得有些眩晕。
他的身体紧紧的压着我的胸膛,以至于我每一次呼吸导致的起伏,都会深深地把胸膛嵌进他的胸膛。
他的袭击很突然,在被扑倒的一瞬间,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紧接着就被突然燃起的欲望填满了,让我在短时间内什么都想不了,只能任凭他在我身上开始释放他的能量。
过了好一会,他的嘴从我的嘴里挪开了,开始在我的脸上乱转,手也开始在我身上东一下西一下的骚动,而我们还紧紧贴在一起的那两个地方,都把裤头努力的撑起来,以至于隔着两层衣服,我们都能感到对方滚烫的血液在沸腾。
我的脑袋里依旧一片空白,只是下意识的迎合他的动作。或者说在那个时刻,我似乎完全被一种魔力占据了,或许是我一直觉得对不起他吧,所以在事情发生之后的一点点时间,就那么一点点的时间里,我已经决定满足他对我的一切要求,默许他对我做的一切。
这是错误的开端。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我们在犯错的时候都会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情不对,或者说也许不对,所以我们会有矛盾和斗争。但是在斗争的时候,我们就会给自己找到好多的理由来说服自己,说服自己所做的事情不是错误的,或者说是有理由错误的。这本就是一场不公平的辩论,对对错错,对的很明显,当然不需要什么论证去支持,所以我们所做的一切都在为我们的错误找一个理由。一方面默默无语,一方面极力辩护,结果当然是极力辩护的一方,胜诉的可能会大一些。
直到他的手开始伸向我短裤的里边,嘴唇由我脖子以上的部分向以下试探的时候,他在嘴里轻轻的呢喃着,还保持我们平常说话的习惯:挺子,李挺,哥爱你……嗯……哥……爱你……
哥!
我说过这个字有他特殊的魔力。
自从我管他叫哥的第一天起,这个字就从一个可以叫任何人的没有什么特殊含义的称谓变成了一个专有名词,或者说,一个代表我们之间走过的那些事情的符号。
这个字,从木头嘴里说出来的一霎那,我几乎是迅速清醒的。
这样的事情我不能做!
这不是对不起谁的问题,这是对得起我们之间的事的问题,是对得起我们之间的爱的问题!
于是我轻轻,但是坚决地扳住木头的肩膀,阻止了他下一步的行动。
他愣在那里,呆呆的看着我,一只手还在我的短裤里,但是他的眼睛已经闪出了一道失望的光芒。
我说,别这样,木头……我不能这样!
木头的大眼睛,在距离我胸口几公分的地方,静静地看着我。
我从他的瞳孔里边看到了我。
我在心里默默的道着歉。
对不起,木头,我不能这样,如果你是我,你也不会这么做的。
如果你知道了我们之间的事,你也会理解我的。
过了好一阵,木头眼睛里的光芒消失了。
他把手从下边抽了出来,整个人离开了我。
他站起身,呆坐在床边的一把椅子上,紧接着,两只手捂住了自己的脸。
在这一刻,我的心再一次破裂了,裂到无法收拾。
我从床上爬起来,来到木头身边,在后边轻轻的环着他的脖子,深深的吻了一下他的后脑勺。
我说,对不起,木头,我不可以这样,你听我说,我已经……
木头突然一下站起来,对我大声吼着:滚!你出去!我现在用不着你和我说这个!出去!
这句话就像炮弹一样砸在我本已经破裂的心上,把它们崩的散落四方。
我已决定把我的事情原原本本得告诉他。
他的那些话,没有给我这样的机会。
我轻轻的拿起衣服,转身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