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十分,我拿着从酒吧里买来的香烟,围着厚厚的棉被坐在沙发上,闭着眼一边贪婪的吸着这种价格昂贵名为“神仙醉”的烟。
浓郁的香气慢慢的使我迷离,我仔细分辨发现这并不是烟草味道,而是饭菜的香味儿——酸溜溜的是红烧鱼,香喷喷的是炸排骨,我看到我自己穿着肚兜式的围裙打着赤膊在厨房里忙活,天气炎热再加上炉火熊熊,我的额头上沾满了晶莹的汗珠,一边翻炒着锅里的芹菜,一边对正准备偷吃的憨子喊:“你又不洗手就偷吃!小心吃了肚子里长虫子!”
憨子抓着一块排骨送进嘴里,眯缝着眼睛,对我撒娇说:“哥!我都多大了,你还用这种哄小孩的话骗我?”
是啊,眼前的憨子已经是个不折不扣的小伙子了,我的确是不应该总把他当成孩子看待,可我就是控制不住自己,只要他在我面前我就总觉得他是个孩子,总有一种想要照顾他保护他的冲动。
“少废话!快去洗手来帮忙!马上就能开饭了!一会儿小芳和他爸就来了,我得去穿上衣服!”我把手里的铲子递给憨子,叮嘱他说:“少放一点味精和酱油就可以出锅了!”说完我就跑进卧室去找衣服。
我顿时崩溃,骂道:“蠢货!你放的不是酱油,是陈醋!”
晚饭是红烧鲤鱼,香酥排骨,清炖牛肉,鱼香肉丝,香菇油菜,木须瓜片,土豆泥,还有陈醋炒芹菜。
叔叔带着小妹沈芳围坐在桌子前,沈芳大学毕业找了一份打字员的工作,今天是她第一个月发薪水,本来说是要请我和憨子出去吃,可憨子非说我做的菜比饭店的好吃,所以我就邀请叔叔和沈芳一起来家里吃饭。叔叔带了一瓶古井贡酒,非要和憨子喝两杯,他们爷俩算是个忘年交,经常把我和小芳撇在一旁聊得不亦乐乎。
要说小芳现在也已经出落成一个大姑娘了,相貌和我颇有几分相似之处,但比我更为精致细腻,再加上她一头披肩的黑发,更是显得文文静静,气质动人。我看她对憨子很有好感,一个劲的给憨子夹菜,劝他少喝酒。
我故意皱眉说:“这真是姑娘大了不中留,留来留去留成仇!你就知道你小阳哥爱吃排骨,就没看见你哥我的碗也是空的?”
小芳被我说得羞红了桃花脸,娇嗔着干脆端起整个盘子,用筷子往我的碗里拨,一边拨还一边说:“吃吃吃,吃吧,都给你吃,撑死你!”
叔叔笑的合不拢嘴,还不忘在一旁帮腔,说:“小芳和她小阳哥本来就好,你羡慕也是白羡慕!别说是她,就是我也觉得乔阳这孩子不错,要是……”
“爸!你喝多了是不是!”小芳真的有些急了,夹起一块鱼连肉带刺直接就塞进叔叔的嘴里,害的叔叔差点没哭出来。
“死丫头!你想弄死我啊!没大没小的!”叔叔一边吐鱼刺,一边咳嗽。
一旁的憨子连忙给叔叔倒了杯饮料让他顺顺气,对我和叔叔的对话他既没有反对,也没有附和。
这顿饭在叔叔大醉酩酊后收场,憨子送他父女二人回家,我就在家里收拾碗筷,一切收拾妥当后已经是晚上10点多了,我就坐在沙发上等憨子回家,可左等不见人影,又等没有动静,我叔叔家就在对面的楼上住,按理说根本用不着这么长时间,想必是在叔叔家和小芳说话呢,上次听说小芳有几本书要借给憨子看,说不定此时此刻两个人正在看书也说不定吧!
我一边想着一边笑着,借着酒劲我不知不觉的沉沉睡去。当我再次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窗外冰封三尺,屋内没有暖气阴冷逼人。我托着疲惫的身躯甩开棉被,把灯打开。
屋子里布满了灰尘,我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回来了,刚才的一切真实的就像是发生在早晨。我惨然一笑,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在做梦,还是又产生了幻觉,这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迷恋上了这种感觉,这种真实的,温馨的,触手可及的感觉是我曾经梦寐以求的,既然现在如此轻松的便可以拥有,那我何必苦苦为难自己呢?
家里除了半袋挂面什么都没有了,我就用白水煮了挂面,拿起酱油的瓶子发现已经空了,旁边倒真的还剩下半瓶陈醋,我忍不住笑了,原来家里没有酱油了,这就难怪“刚才”憨子会把陈醋当成是酱油放在西芹里了。
我索性用陈醋拌了挂面来吃,不知道是我的味觉失灵,还是我的精神不够集中,总之我现在吃什么都是又苦又涩毫无滋味可言。
吃饱了饭我就又出了门,这是我最近一段时间的作息安排,白天或者在路旁的小旅店,或者到医院的休息大厅,或者是火车站的候车室,总之我想睡就睡,只要困意来袭,走到哪就睡到哪。到了晚上就会去一家歌舞厅喝酒,听着震耳欲聋的重金属摇滚乐,从一个叫“六十五”的人手里花65元买一包“神仙醉”,自己躲到角落里去一边喝啤酒,一边抽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