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早了,弟弟,我们回去了。”
“嗯。”
子凯右手一撑围墙,轻盈地跳下去,便伸出双臂:“来,我抱你。”
“才不要你抱呢,你站过去点。”说着我习以为常地跳了下来,稳稳地落在他旁边。
“呵!真能耐你。”
“就你能耐,别以为我是书呆子,你能行的我也行。”
“我会打篮球,你不会。”
“白痴,那我会踢足球,你不会。”
“嘿嘿,”他坏笑道,“你还会撒娇,这个我承认我不会。”
“白痴,你才撒娇。”
我们手拉着手,回到住处已时过三更,我们躺在床上,相拥在一起,看着窗外的星空,再也睡不着了……于是我们来到了一片空地,在那湿漉漉的地面上摊开了贮藏已久的捆捆木柴,用最原始的磨擦起火引燃。顿时火光熊熊,热浪灼人,它是人类文明的源头,它是人类最原始的信仰。我们拉着手,赤身围着这堆暖暖的火堆起舞,感受它的光、它的热、忍着它的灼、它的烈。熊熊火光里,我们看到了里面的仙境,看到了里面轻烟散处玉台琼阁,眯着眼,一下子就跨越时空,让无限大的距离瞬时间变到最小,我们接近了天堂!……
我们在天堂里欢唱,我们在天堂里翱翔。
“我们新鲜,我们静朗,
我们华美,我们芬芳。
我们热诚,我们挚爱。
我们欢乐,我们和谐。
我们生动,我们自由,
我们雄浑,我们悠久。
一切的一,芬芳。
一的一切,和谐。
一切的一,自由。
一切的切,悠久。
悠久便是你,悠久便是我。
悠久便是他,悠久便是火。
火便是你,火便是我。
火便是他,火便是火。
翱翔!翱翔!
欢唱!欢唱!
我们欢唱,我们翱翔。
我们翱翔,我们欢唱。
一切的一,常在欢唱。
一的一切,常在欢唱。
是你在欢唱?是我在欢唱?
是他在欢唱?是火在欢唱?
欢唱在欢唱!
欢唱在欢唱!
只有欢唱!
只有欢唱!
欢唱!
欢唱!
欢唱!”
俄尔,
起风了,
下雨了,
火熄了,
我们倏忽间,
从天堂里,回到了人间。
这是涅磐的凤凰!
这是雄浑的交响!
第五章 麦子 上
我从不渴望飞翔
能乘风破浪
迎接那海平面的
第一缕朝阳
我从不梦想远方
能历尽名胜风光
看那香格里拉的山峦
披着七彩的霓裳
我从不羡慕他人
有童话般美丽的新娘
他们在爱情的森林里
每天流连忘返
我只愿在项槁齿落时
和我的弟弟
携手在黄昏下
金色的麦田中
听着布谷的欢唱
让他猜测着
我干瘪的嘴里
牙齿是否已经落光。
我想
天堂里
也就是这样
我是跟随着爷爷奶奶在乡下长大,他们生养了十二个孩子,夭折了两个。爷爷是读书人,他把十个子女全部送到学校,其中二叔学习最不用功,所以爷爷在他识了几个字后就让他退学务农,以供弟弟妹妹们上学,二叔四十岁那年,下水库捞鱼,就再也没能活着起来,撇下二婶和念初中两个儿子——我的大哥和三哥。那个时候,我还没有念书,父亲便叮嘱所有人看紧我,因为我四叔家的小堂哥喜欢带我去河边玩水。我的六叔念书时是最用功也是最聪明的,却又碰上政治动乱的年代,因为“家庭成份”过高,他失去了本属于他的很多。
小时候,父亲母亲工作不便,把我交给了爷爷奶奶看管,和我同命相连的就是长我四岁的小堂哥,四叔和四婶闹离婚,他也被送给爷爷奶奶抚养着,因为在众兄弟中,他排行老六,所以我叫他小六哥,而我就是小七。父亲每隔一个星期才会回来探望我一次,于是我便能经常肆无忌惮地发挥着我的聪颖才智,而这些小聪明也三番五次地差点要了我的小命。
我依稀记得来乡下不久,有一次老家堂厅的灯泡坏了,六叔取下坏灯泡,去外面买新的,我想知道灯座里到底有什么东西,能让灯泡亮起来,于是我在桌子上架上椅子,再在椅子上架上小板凳,我站在小板凳上,用手按灯座上的铜触点,结果有股巨大的力量把我的手弹开,我被甩掉在地上,半天都没有反应过来,只是心脏狂跳不止,后来我再试了一次,才知道这个就是所谓的电。我还经常把手指伸到天井(四合院的中间)墙壁上的洞里,妄想把里面筑巢的大黑蜂扣出来,然后拿青霉素的空药瓶把它们装起,有次我明明看见一只黑蜂钻进一个大洞里,当我拉出它时,却是一条足有半尺长的红头蜈蚣,当然,我被咬了,我大叫着去找爷爷,他拿刀在我手指上划了一道口子,放了许多血,我仔细盯着看,却一点也没有哭闹,后来我就病了,一直发冷汗,在爷爷的床上睡了一个星期,不知道打了多少吊针才渐渐好起来。小时候我最为得意的事是拿螺丝刀把家里的黑白电视机拆开,在带电的情况下,用电笔在里面乱戳,结果电视机的画面就变红了,我就向伙伴们炫耀我把黑白电视机变成了彩色电视机。诸如此类的种种丑事,都是背着父亲干的,奶奶总是一字不漏地向父亲汇报,而且会添油加醋,例如我曾图新鲜,拿火机烧田坝上的枯草,她会说是放火烧山。
结局太过残忍,只要一起熬过高考,你们真的可以自由自在,天意弄人,希望刘斌一切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