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吃完饭,张子凯兴冲冲地来找我,他说他住的那幢房子四楼还有一间空房,做杂物间的,他软磨硬泡,终于让老板答应把东西搬去别处,把房子租给我。我心花怒放,随他去匆匆看了几眼房间后,当即决定马上搬过去,子凯由衷高兴起来,如获至宝。回到宿舍,子凯将我的被子、床单捆在一起,将衣服鞋子塞进旅行箱,包揽了搬家所有的活儿,而我唯一拿的东西就是两只盆,里面放着两个口缸和一只古老的紫铜风铃。
“这破铃铛要干嘛?”
“辟邪的。”
“迷信。”
“我奶奶在庙会上给我求来的,有十几年了。”
子凯穿着我第一次见着他时的黑背心,板寸头发显得特别精神。
他将我的行囊扛到四楼,扔在床上,然后一只手拎着我的两只桶,一只手拉着我说:“先去打水,抹一下灰,顺道儿你也熟悉一下。”
我将风铃挂在门框上,随子凯一起下楼。房子里面没有装自来水,水井在一楼,斜对着子凯住的地下室的铁门,子凯站在井沿上打水,挥舞着健壮的胳膊,像麦田里的收割机。
“你可不能学我,站在井沿上打水,很滑的。”
“掉下去也没事,我踩水棒着呢。”
“掉下去就没命了,你要是提不动,就喊我出来拎,呵呵。”
打满两桶水后,他两只胳膊将桶端平,边练工夫边帮我提到四楼,我紧紧地跟在他的背后,如一只被人宠坏的羔羊。
“叮叮……咚……”门框上的风铃被他的头碰响。
“哟,挂门上干嘛呢?进进出出的不就碰到头了?”
“我又碰不到,谁让你长那么长。”
“挂屋里头不成吗?”
“挂门上,鬼就不敢进来。”
“那鬼就不能从窗子里进来吗?”
“你不懂,我奶奶讲的。再说,大热天的,风一来,它就响了,风预报。挂屋里头,风又吹不到。”
“那我们多摇摇,风听到后就吹来了。”
“不信,你试试。”我被他逗乐了。
于是他拉着我到门边,敲响了风铃,边敲边说:“风来兮——”然后咧着嘴巴对着我额上轻轻地吹气。
“信了吧?。”
“讨厌呀你。”
“弟弟你真可爱死掉了。”
“去,你才死掉了。”
“弟弟,下午班会课选副班长,我和后面几个都说了,都投你的票。”
“你不投我还能投谁啊?废话。”
“以后你和周蕙芳可就是天设一对,天造一双了,一个班长一个副班长,还坐一桌子,谁敢保证坐久了,会不会给我搞出个侄子来。”
“我们是纯洁的友谊,懂么?你这丧尽天良的,也不怕我咒你断子绝孙。”
“断就断呗,反正我妈还有个儿子,让他续香火好了。”
“那你干嘛?你不结婚生儿子?”
“没想过,就我这样,谁看得上。”
“我看得上啊。”
“那我和你过一辈子啊?”
“可以啊。你做大,然后我再物色几个漂亮的作妾。”
“你娶一个,我就宰一个,老子一个人霸占你。”
“四肢发达的爬行动物!”
“你是小土匪!”
……
自从这一天起,我被同学们以全票推选为高三七班的副班长,成为班上的灵魂人物,我经常组织他们一起去踢足球,而这是男生们心底最渴望的课外活动,偏偏学校又禁止这东西,于是每次踢球时我便成为了岗哨,高高地坐在东边的墙头上,偶尔拿本英语词典翻翻,一见班上的授课老师有活动,便捂起手掌吹海螺哨,这让我在老师最头痛的同学心目中树立了好形象,另外加上成绩一直遥遥领先,于是我在高三七班渐渐能呼风唤雨,叱咤风云,让同学们对我言听计从。
也从这一天起,每天早上我和子凯一同上学,晚自习后一起回来,我每天去他的地下室给他补课,顺便和他一起练毛笔字,子凯本就是个聪明的人,只是从未将心思投入在学习上,自从有我的耐心辅导,渐渐地,他对物理感兴趣起来,知道主动问我简单的物理题了,只是对英语、数学和化学,任凭我讲得如何努力,对于他,只是东风吹马耳,据他说是高一高二的时候,这几科老师喜欢向班主任打小报告,于是他和老师们结下了“梁子”。
也正是从这一天开始,每天中午,我们都去校外打饭,然后一前一后地端着饭菜浩浩荡荡地向住处进军,每次子凯都会打很多菜,却又总说他胃不好,吃不了这么多,于是每天吃饭,子凯都会把饭菜里夹杂的几块吝啬的肉片毫无保留地全部夹到我的碗里,不容我任何拒绝。我本就脸皮厚,时间久了,便能心安理得地接受他亘古不变的馈赠;每天下午放学后,他都会帮我打满两桶水拎到四楼,然后收起我乱扔的脏行头,和他的衣物一起拿到水井边洗涤,我每次都会光脚站在大盆里踩衣服,免了他搓揉的工序了。
子凯如一个大哥哥一样,为我做着他本不应该操劳的事,我终于深刻地体会到有一个哥哥,是多么幸福和值得炫耀的事,也终于体会到‘哥哥’这个词语在汉语里伟大的地位了。我的生活从此和子凯密不可分,我感觉自己越来越离不开子凯,哪怕只是一小会儿的分别,我也会觉得心里失去了平衡。在我十七年的生命中,我从来没有如此依恋过谁,哪怕是妈妈。而子凯似乎也离不开我这个弟弟了,如胶似漆地粘着我,不管我做什么,他都会在我的身边,哪怕我去上厕所,他都要在厕所外面的乒乓球台边玩一会儿球,等我出来。
结局太过残忍,只要一起熬过高考,你们真的可以自由自在,天意弄人,希望刘斌一切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