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关了电脑,懒洋洋地爬上了床铺,心想我是不是该在网上结交一些同性恋圈子里的朋友,能和他们说说心事?与其这样每天浑浑噩噩地熬日子,不如清清楚楚地做人,我干嘛要像个贼一样,不敢活在阳光下?不敢让别人知道了我的秘密?子凯都没有了,我还怕失去什么呢?
一夜难眠,而昆明的夜却是漫长的,因和北京相差两个时区,所以天亮时刻要比东部地区晚得多。
次日我便在网上搜寻到了几位昆明本地的圈内人,和他们交流了一些基本信息后,发现一位叫王律的人居然是比我高一年级的校友,我们相互发了几封电子邮件交谈了几日,便约好某日在学校里见面。
他是典型的本地人,安享着千百年来战火难以波及的昆明的太平,脾气不愠不火,做事讲话都慢腾腾,却又是有条不紊。他是个极好相处的人,好为人兄,我们寒暄了几句后,他便亲切地叫我“小鬼”,我便叫他“老大”。因为同在一所学校,我们便能经常见面,相约一起闲逛昆明大大小小的景点,每次见面,他都会带给我一些小礼品,有时是贝壳,有时是可爱的小机器猫,他显然把我当成小孩子了,而我也宁愿做一个不谙时事小孩,天真地做着这个世界没有痛苦的美梦。
王律说,昆明在寒武纪时是片大海,所山上的页岩里有许多三叶虫的化石,于是在某个星期天,他带我去爬山,挖化石。我并不热衷于此,但来昆明这么长时间,我还没有见过这里的山,去爬爬山登高远眺,舒展一下筋骨正合我愿。
这里的山倒也没有什么奇特之处,只是生长了许多鲜为人知的热带植物,错落有致地耸立着,高大的模样像是马路上气派的纠察。山林因保护得好,没有多少被人工砍伐的痕迹,所以植物格外茂密。林子里的湿气较重,腐叶的淳香充斥在每个角落,奇怪的鸟鸣声互相告知着我们这不速之客的到来,不时的还有黄毛的松鼠绕着树干一窜到顶,在空中练习跳跃之技。山脚下车水马龙,熙来攘往,许多精神爽朗的老人骑着自行车,载着个大塑料容器,前来一个叫“三碗水”的溪流旁汲取泉水。
这里没有固定上山的路,茂盛的蕨类植物和灌木林织成了一山密不透缝的绿色被子,我们成了想吃刺猬的猎犬,不知该从何处入口了。
“老大,这么原始的林子,要是有狼怎么办?”我笑问王律。
“跑啊。”
“好主意,你跑得没我快,到时候你就留在后面喂狼吧。”
“我是什么人?狼即便真的来了也不会吃我,只乖乖地扒在地上。”
“去,老当自己是神仙,放心,一两只狼是不敢随便攻击人的,除非是狼群,再说狼都快绝迹了。”
我与他说起前次去街上买了一张名为《鬼狼》的CD光盘,是歌颂北美大草原上一只野狼的。在十九世纪末,北美的移民者大量猎杀狼群,破坏原有的生态环境,狼王就带着自己的妻子布兰卡和四只健壮的部下和残忍的人类抗争,他们一夜之间咬死了农场主的两千头牛,并破坏诱捕他们的陷阱,留下粪便嘲笑人类。有一天,布兰卡被钢夹捕获,人们用两匹马把她活活拉成两截,扔进了陷阱的坑里,狼王目睹爱人被杀,却救不了她,人们以为狼王会狠狠报负,没想到第二天狼王从容踏进了布兰卡尸体所在的陷阱里,没有任何挣扎的痕迹,守在爱人的身边,安然地死去了。
“有时候情愿自己是只狼,没有那么多的约束,生活在大丛林里,自由自在。”我说。
“我是那只狼,先报了仇再说。”
“有时候不去报仇,更能惩罚刽子手,狼王要是报仇了,故事就不会被人们这样传颂了。”
“为爱生,为爱死,狼都懂,没想到狼也是重情重义的动物,看来‘狼心狗肺’这个成语造得不正确。”
我们四肢并用,攀上了那几乎成六十度角的斜坡,历经坎坷,终于接近了山顶,树木渐渐稀疏,山风摇动着松树,不时有枯黄的松针插进我们的头发里。
忽然我发现前方有一朵洁白的百合花开在枯草堆里,我拉着王律问:“怎么这山上会有百合花?它不是盛夏才开的么?”
“山上还真少见呢,不过昆明的花都是不分季节的。”
“我把它拔了,拿回宿舍栽去。”
“野生的,拿回去肯定种不活。”
野生的?这就是野百合么?它孤零零地生长在山顶上,没有伟岸的枝条,却是铮铮铁骨;没有芬芳的气味和艳丽的外表,却朴实地绽放着生命的奇迹。这夏日的花朵,居然盛开在了万物还未复苏的时节,诉说着生命的不屈不挠么?野百合啊,原来你并不是只在夏季才盛开
我跪了下来,轻轻地把它周围的杂草拔掉,愿它能开得更加灿烂……
尾声
苍雪怜万墓,
四顾觅君坟。
结局太过残忍,只要一起熬过高考,你们真的可以自由自在,天意弄人,希望刘斌一切安好